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医疗费报销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人员报销次数:离休人员每月一次,每月离休支部大会日为报销日;退休人员每月两次,安排在周二上午;在职人员每月四次,安排在每月中旬的周一至周四上午;参保学生每月一次(医保中心零星住院报销收件),安排在月底。具体报销日期及时间见附件。

二、报销地点:离退休人员在汉中校区保健门诊部(汉中校区十号楼一楼);在职人员及参保学生在仙林校区校医院118室(B6架空层)。家住仙林校区离退休职工可就近随仙林校区在职人员时间报销。

三、报销时请各类人员提供转诊单、定点医院就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住院职工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具体报销规定详见《www.sb-488.com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版)》、《www.sb-488.com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2013年版)》补充意见或《www.sb-488.com学生医疗管理规定》。

四、医疗费报销原则上在规定报销时间方可审核签字。

五、教职工报销费用原则上打入个人工资卡,请报销人员提供工资卡号(住院职工如在计财处有借款,审核签字后需到计财处结账)。

 

附件:医疗费报销具体日期安排

 

 

 

 

校医院、计财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