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各应届毕业生:
为吸引储备优秀人才、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落实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7〕9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18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本次报名、推荐工作,学校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2017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3),于1月12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电子稿发送至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老师的邮箱,同时将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各学院供审核,原件审核验证后可当场返还给本人。毕业生在《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上所填信息均须与提供的各项材料内容表述相一致。
2.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照选调条件和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册汇总并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交至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版通过奥兰网上报。同时提交名册人选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学院验证各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学院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对照选调条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现场审核,并汇总报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8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学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根据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人选到乡镇(街道)报到后,探索选派少数紧缺专业人才,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专业岗位培养锻炼,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组织部门跟踪了解、统筹使用。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各学院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学院 (办公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研究生院 (行政楼209) |
李怡 |
85811355 |
|
基础医学院 (丰盛楼502) |
陆家康 |
85811926 |
514940614@qq.com |
第一临床医学院(B13-525) |
张宁一 |
85811534 |
45865868@qq.com |
第二临床医学院 (丰盛楼602) |
刘佳章 |
85811655 |
liujiazhang1986@163.com |
药学院 (B1-326) |
田大将 |
85811577 |
tiandajiang@njucm.edu.cn |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B11-512) |
魏翠妮 |
85811682 |
28855687@qq.com |
护理学院 (B12-513) |
卞嵩 |
85811650 |
914193624@qq.com |
外国语学院(B4-513) |
张米娜 |
85811565 |
wgynzy@163.com |
信息技术学院(B4-411) |
沈静 |
85811670 |
shenjing@njucm.edu.cn |
心理学院(B14-503) |
杨菁 |
85811260 |
yjnzy@sina.com |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大学生活动中心206) |
苏文娟 |
85811938 |
jy7938@163.com |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2日